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竟可叫板商品房? 深圳小产权房在尴尬中"火爆"

发布区域:罗湖    发布者:13728625608    发布时间:2017-08-08    点击数:274

[提要]目前深圳“小产权房”交易市场仍然红火,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难度极大。而近年来小产权房质量的变化,让这些楼的销售依然火爆。其中不乏配套齐全的小产权房,建筑配备电梯、商场,甚至高尔夫,而附近配套可有地铁站,交通便利,销售过程中甚至配备律师、公章、门户网等等,堪比商品房。

近年来,深圳的“小产权房”越建越多,屡建屡高。

目前深圳“小产权房”交易市场仍然红火,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难度极大。而近年来小产权房质量的变化,让这些楼的销售依然火爆。其中不乏配套齐全的小产权房,建筑配备电梯、商场,甚至高尔夫,而附近配套可有地铁站,交通便利,销售过程中甚至配备律师、公章、门户网等等,堪比商品房。

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提供的数据显示,经初步统计,截至2009年底,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.74万栋,约4亿平方米,约占深圳市总建筑面积的一半,几乎占据了深圳建筑的半壁江。近三年,违法建筑总量仍然在小幅上涨山。而在深圳外来人口中,超过50%都是居住在城中村的农民房内,人数超过了600万。或者,正是这种大量的规模化数据,一定程度上给了这些小产权房业主们购买的信心。

小产权房该不该买? 不成市民成“村民”

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继续涌向了小产权房市场?由于深圳房价一路高企,小产权房成了部分资金不足的刚需唯一可以触及的深圳安居梦。他们的普遍想法是:收入偏低使其难以承担当前高房价之下的还贷压力,房价降不下来,就只能买“小产权房”。

有购买小产权房的业主指出,现在市场上大多数小产权房,都不是由村委自己建的,而是由村委出地,委托其他公司建设,建好后返还一部分房子给村委,或者直接出钱买地建房。使用此方式建好的房子,在买卖过程中有两种签合同的方式:第一种是村委先跟建筑单位签订一个合作建房协议,建筑单位是乙方,然后由建筑单位再跟购房者签订一个房屋转让协议,建筑单位就变成了甲方;另外一种就是由村委、建筑单位、购房者一起共同签一份购房协议,分别是甲乙丙三方。

对小产权房只堵不疏 或困局难破

从2009年开始,深圳开始了“城市更新”的脚步,或者也是政府对小产权房困局的探索之举———绕开改变土地制度的不可能,在改造中确认产权。

对此,此次改革试点社区的沙井街道共和社区书记张金泉说,当年为了支持特区建设,原村民低价将土地卖给了政府,随着下一代的出生,原村民的居住需求难以得到满足,产生了加建房屋的需求。但一直以来相关政策都是只堵不疏

据新华社报道,对于深圳即将开展的“小产权房”处理,张金泉持乐观态度,但认为拿到“红本”才是关键。所谓“红本”。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,原村民想要的是让大部分“小产权房”都能拿到“红本”,然而占深圳总建筑面积近一半的这些违法建筑如果获得“红本”,继而参与商品房市场竞争,那么对30万原村民的“公平”就会导致对现在1500万市民的不公。

宋丁认为,“小产权房”处理的成败关键在于如何寻求一个平衡点。“如果‘大赦’,会导致社会对法制的不信任。而如果法不责众,这些‘小产权房’又成了阻碍城市发展的‘钉子户’。处理工作似乎陷入了死结,这也是‘小产权房’抢建、加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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